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宋昕  王远洋  吴健弘  
已解决问题

赠与子女房产的行为发生在很多年之前了,如果现在离婚,是否会按新婚姻法解释三执行呢?

 08-27 11:16  悬赏 0  发布者:apig33……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大连 回答:(7)
婚姻法解释三,不是规定,父母在子女婚后赠与的房产,属于赠与自己的子女嘛,不属于赠与子女配偶。问问如果这个赠与房产的行为发生在很多年以前,如果现在离婚,那是按那时的婚姻法处理呢,还是按这个新的婚姻法解释三处理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7611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8月27日 17时08分
婚姻法解释三所涉及的是父母全资购房并写在子女名下的情形,与赠与房子还不一样,赠与还是需要指定给个人还是共有,没有指定给子女,属于子女夫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7 11:29
按照新的。
回复时间: 2011-08-27 13:41
需要详谈。。。。。。。。。。。。。。。
回复时间: 2011-08-27 17:18
按这个新的婚姻法解释三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8-27 20:16
按婚姻法解释三处理。但无论是新法还是旧法,都要按照证据来确定房屋的权属。
回复时间: 2011-08-28 09:34
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回复时间: 2011-08-29 10:10
你好
按现在的法律规定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4023
广东 广州
人气:3921366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761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