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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伤害问题

吉林 09-08 20:38  悬赏 0  发布者:liutia……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学生,和一个人以前有点矛盾,放假会来碰见了,然后我说我们的是该解决一下,我们定的周六,到了周六我领了几个人到他们寝室给他打了,去医院住院,医生说轻伤害都不是,请问我付什么责任,应不应该给医疗费以外的钱,对方要报案,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关键是现在没事了,医生说随时能出院,他还不出院,和我要格外的一些钱,医疗费有没有个限制啊,这属于额人,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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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08 20:41
是不是轻伤得以司法鉴定结论为准,伤害他人身体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09-09-09 05:49
如果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害后果,你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应赔偿的项目有医疗、护理及必要的交通费用,如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9-09 09:52
协商解决为好。
回复时间: 2009-09-09 10:24
    如果报警了,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此事,则你会受到治安处罚,
回复时间: 2009-09-10 07:00
你肯定有责任。建议好好解决,负责处理好,按照法律应当对你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罚款
回复时间: 2009-09-11 21:50
     如果鉴定不构成轻伤害后果,你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不应当承担赔偿民事责任,除了医疗费还有护理及必要的交通费用等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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