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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子我可以继承到父亲生前留下的房产吗?

 01-18 23:17  悬赏 25  发布者:shanji……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2)
父亲前天去世,因为家庭关系复杂,父亲家人这边需要将父亲生前留下的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是父亲一婚所生子女,父亲二婚生了另外一个子女,二婚妻子在父亲6年前大病后不没多久就带着小孩离开了父亲,等同分居,然后二婚妻子在外也找了其他的男人生活。这些年都是我和奶奶照顾的父亲,父亲突然死亡,对方也淡然相对,所以面对遗产问题,想咨询下律师朋友们,怎么才能将父亲的遗产全部过户到奶奶或者我的名下,因为这样的我以及父亲的家人心里才能平衡,或者我和我的兄妹一人一半也行,就是不想给那个女人。请大家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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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湖南-长沙]
  • 文静律师
  • 电话:18670661732
  • 874积分
回复时间:2016年01月19日 10时17分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你父亲遗产的继承情况分为两种:
1.你父亲与二婚的妻子已经登记结婚,那么你、你奶奶、你父亲二婚的妻子、二婚生育的孩子,都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平均分配你父亲的遗产。你父亲因与二婚妻子存在婚姻关系,因此你父亲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在你父亲过世,首先要把属于二婚妻子的一半分割出来(这一半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自夫妻共同财产转化为二婚妻子的个人财产),然后你们四人对于剩余的一半平均分配;同时因为你和你奶奶与你父亲共同生活且尽到了全部的抚养义务,因此可以多分,他二婚的妻子可以不分,这样的情况下你和你奶奶能得到的最多是你父亲遗产的3/4,财产的3/8.
2.如果你父亲与二婚妻子没登记结婚,则你、你奶奶、二婚妻子生育的孩子三人为你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你父亲在法律上没有配偶,故其全部财产即遗产,你们就你父亲的全部财产平均分配;同时因为你和你奶奶与你父亲共同生活且尽到了全部的抚养义务,故可以多分。

继承法法律条文: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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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1-19 19:52
母亲、配偶、子女都有权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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