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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放弃产权属于违法么?

湖北 08-27 22:59  悬赏 0  发布者:好家伙123 给我留言  回答:(2)
如果婚后买房 由男房父母出钱购买 女方不同意放弃产权 男方强制要求属于违法么?按新的婚姻法 如果女方不同意放弃产权 房产证上只写男方名字 属于共有财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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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28 09:25
男方父母全资购房并写在男方名下的,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无须女方放弃。
回复时间: 2011-08-27 23:16
谁出资谁有权决定署名问题,他人无权强制;若只署男方姓名,则产权只归男方所有,是男方个人财产,但若是贷款买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则应对共同还贷部分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追问:

50%首付由男方父母出资 女方不同意放弃产权 按新婚姻法 房子也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么

回答:

另外50%谁出的

追问:

另外50%以后分期还贷 目前还没确定是男方父母还款 还是夫妻共同还贷 按目前新的婚姻法首付由男方父母出 女方通过什么什么方式可以让房子成为共同财产

回答:

1、你说的是首付部分全部是由男方父母出的,那么若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产权归其父母;若登记在男方名下,则产权归男方;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产权归夫妻二人。还贷部分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2、女方不出资,无需放弃产权,因为她此时根本没有产权,故没有“放弃”一说,一个人不存在也不可能放弃她没有的东西,只有属于她之后才可能放弃;
3、在房产证上加名,或者另外以协议约定双方共有(但房产证上没名字的话,只对你们双方有约束力,无法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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