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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人受伤,赔偿纠纷咨询

浙江-宁波 08-28 17:07  悬赏 0  发布者:lyymg 给我留言  回答:(1)
新房子装修,包清工,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做好所有的活5K元,完工时候付清,期间木工不小心电锯把手指割伤,医疗费花了七八千,现在他们要求都由我们承担,这个该怎么解决?我们是否有责任去承担全部费用?我们这个应该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问题补充:
我们包给他只是要求把工程做好,他来看过,大概有多少的工作,然后定个价格,然后我们负责准备好材料给他,期间他完全是自由的,包括他叫几个人来做,叫谁做,在什么地方做,做几天,都是自由的。我们只要装修好的成果,这个也属于雇佣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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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8 18:08
属于雇员人身损害的,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解决,必要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追问:

我们包给他只是要求把工程做好,他来看过,大概有多少的工作,然后定个价格,然后我们负责准备好材料给他,期间他完全是自由的,包括他叫几个人来做,叫谁做,在什么地方做,做几天,都是自由的。我们只要装修好的成果,这个也属于雇佣关系吗?

回答:

他如果不具备相应建筑资质的话,你们之间就是属于雇佣关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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