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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躲闪中冲到柜台拿起刀向对方刺去算正当防卫吗?

 01-20 15:35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1)
我哥们与他的朋友李某一边谈生意一边喝茶。岂料,双方因话不投机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李某突然举起茶杯向我朋友砸去,头部被打破,我朋友尚未回过神来,李某又提起椅子打向我朋友。我朋友躲闪中看见柜台上放着一把刀,便冲过去拿起刀向对方面部刺去,李某左眼被刺伤。我朋友构成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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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1月20日 15时39分
你好,你朋友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李某因与你朋友存在过节而使用茶杯、椅子等击打你朋友,你朋友是在遭受对方殴打的情形下实施防卫行为。从防卫时间分析,你朋友是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从茶庄中随手取刀刺伤李某,是发生在遭受非法侵害行为过程中实施防卫行为。在防卫对象上,你朋友实施防卫行为的对象是对他实施非法侵害行为的李某。 但是,你朋友的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关于防卫过当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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