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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房屋继承分户问题

辽宁-沈阳 08-28 22:03  悬赏 10  发布者:骊新 给我留言  回答:(2)
子女房屋继承,一处房屋公证后子女(四个女儿)都有各自房屋所有权证,现在动迁,要求分户处理,按所有权证分户各持有17米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可按分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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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8 22:04
可以分别处理。
追问:

可以按房屋所有权证,一证一户来算?

回答:

户口和房屋产证不是一回事。

追问:

每人17平米房屋所有权证。每人可以享受45平米补偿政策?

回答:

应该是户口在这里的,一个户口有一定的优惠面积吧!

追问:

四个女儿的户口都不在那,各自有各自的户口但有房屋所有权证,请问那该如何处理?

回答:

那就只能按建筑面积补偿,具体看当地拆迁公告。

回复时间: 2011-08-28 23:33
需要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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