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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政局和贫困生认定问题

四川-成都 08-29 11:03  悬赏 0  发布者:z63270……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是一名大学生的哥哥,弟弟是成都市彭州市的一名学生,由于家庭贫困,学校需要3章进行认定(村、镇、县),村上和镇上已经盖了,但是对于彭州市民政局解释来说,除非(低保户和五保户)才能盖章,这也是成都市出的一项内部文件。这样是不是容易被解读为非低保户农村家庭群众就不是困难群众?
  眼看就开学了,而据了解,除了彭州市,成都其他县市也对于这部分大学生盖章了,而彭州市给出的解释是我们在执行上级文件。而对于这部分群体,我们是否就关起了国家助学这一行为呢?像弟弟这样的彭州市学生,是否也就不能享受这样的国家政策?
  对于这样的问题,我还想请教一下法律专家,我们应该做什么,对于这样的一群孩子,我弟弟可以不申请,但是对于背后这一群体,我们又应该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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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9 11:16
民政局行政不作为,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民政局根据事实出证明。
追问:

学校一口咬定必须看三章,而民政局却说按照上级条件办事,而还冠冕堂皇说其他地区盖章,是没执行上级文件。我想当教育部门与民政部门能否在教育问题上,更多考虑一下农村孩子的心声呢?
律师,对于这样的行为,作为农民的我们如何和民政局就行沟通呢?

回复时间: 2011-08-29 13:17
你好,
  民政局做法欠妥当。
回复时间: 2011-08-30 06:19
可以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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