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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已婚男通过网络玩弄感情

 09-10 06:19  悬赏 15  发布者:feiji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通州区 回答:(4)
在征婚网站认识某男,他以未婚与我交往4个月,本以结婚为目的,发生数次性关系,被爱冲昏头脑,由于平时就发现晚上从来都是关机状态,我怀疑根本就是已婚。当我发现其又用别的名字在网上注册时候,问他时马上提出分手,并说自己有女友。    
    请问:我有MSN的聊天记录,并且还有我俩的合影,我也去过他家,现在手机还存了他发给我的分手短信。这些证据可不可以告他,对我的精神损失赔偿。并且我不希望更多的女性受到伤害。
问题补充:
请律师指教他这样的行为难道就没有办法惩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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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9月10日 07时07分
一夫一 妻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是法律原则。但不知该男是否有配偶?如有配偶,夫妻应当相互忠诚。该男的行为就是对其妻的背叛。但是,其妻除了提出离婚外,又能有什么办法呢?所以说,这仍属于道德的范畴,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显得很无奈。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在法律上恐难得到支持。若向其单位反映,要求补偿,基于道德的压力,或许有望。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道德和法律,只能要求自己了,人不可能万事如意。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10 08:25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即使他有配偶也不能构成重婚罪,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因为如果是正常的恋爱关系不在法律调整的范围之内,只能以道德加以谴责,但此男子一开始就是以玩弄异性感情为目的。
回复时间: 2009-09-10 08:33
谨慎交友
回复时间: 2009-09-10 09:27
很困难啊。所以,以后的路要谨慎哦。
评论者:魏述弟律师
时间:2009-09-11 06:27
引以为戒。
评论者:彭彦斌律师
时间:2009-09-19 12:12
可以选择用法律以外的手段对其进行制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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