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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后买房问题

江苏-苏州 08-29 13:25  悬赏 0  发布者:lsmxgb 给我留言  回答:(6)
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儿子还贷款,房产证写儿子的名字,请问,离婚的话,财产应该怎么分割?买房时,父母出自除保留收据或汇款证明外需不需要去公证?
问题补充:
或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能确保父母的首付款不被分割吗?

包括父母的首付款吗?还是只是按揭和增值部分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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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江苏-苏州]
  • 陈磊律师 VIP
  • 电话:13771954614
  • 134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8-29 15:31
保留父母付款的凭证,不需要公证,房产不均分,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所还贷款和该款所对应的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应对女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8-29 13:32
房产均分。
追问:

父母的首付款也在均分范围内吗?谢谢!

回复时间: 2011-08-29 14:28
写的儿子个人名字,产权属于个人所有!按新的司法解释不要担心!
回复时间: 2011-08-29 15:18
原则上均分。
回复时间: 2011-08-29 15:56
女方只能要求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
回复时间: 2011-08-29 22:02
按照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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