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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08-29 21:51  悬赏 0  发布者:哟哟吧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5)
我与我丈夫于2009年12月21日登记结婚,2010年的2月份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由他父母付的首付,剩余房款由每月房贷按揭付。我2009年研究生毕业后,由于怀孕结婚就没出去工作,一直带到现在还没工作。现在夫妻出现感情问题,想要离婚,那房子该怎么办?现在还有一个一岁多的女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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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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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8月29日 23时08分
1、离婚时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
2、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29 22:00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房子属于你丈夫,但房贷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不满二岁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1-08-29 22:01
答:房子是男方一方的个人财产,孩子归你抚养,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1-08-29 22:50
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这很关键!
我的补充: 2011-08-29 22:51
不能笼统的说房产是男方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8-29 22:51
房子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不满二岁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维权,实际操作相当专业,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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