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王高强  
该问题已关闭

计生二胎

江西-抚州 01-22 11:52  悬赏 0  发布者:hoo042……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
我们夫妻是江西人,我的户口在江西乐安乡下,老公户口在深圳。
2011年第一胎女孩,2014年-2015年、3月到镇政府办二胎再生证,计生办不给办。2015年5月份二胎女孩出生,现在乐安县法院发出通知,要交纳社会抚养费人民币89195元,交纳本案执行费人民币1238元。
现在把我的邮政银行账户也给冻结了。
请问这个合法吗?我们要交纳这么多钱吗。
我们是农村人,小孩给父母带,自己在外面打工赚点钱不容易。
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414
安徽 合肥
人气:28342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6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004
山东 菏泽
人气:21833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