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离婚财产问题

吉林-长春 09-02 08:56  悬赏 0  发布者:冯曦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和我爱人是2007年6月13日登记结婚的,之后2007年7月6日贷款买的房子。首付10万元都是男方家里出的,所以房子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直到现在贷款都是我们自己来承担,双方家长没有参与。目前男方有出轨迹象,如果一旦离婚房子怎么分。(附:男方收入低如果凭自己的工资是无法承担贷款的,女方工资是男方的2.5倍)。如果事情和平解决没有离婚,是否有必要把名字更改成2个人的名字?如果更改下需要哪些程序?谢谢您的帮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4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9-02 12:50
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加不加名都属于共有,当然你也有权要求加名。
双方协议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有贷款的,应征得银行的同意。
回复时间: 2011-09-02 09:08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可以给女方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9-02 09:21
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共同还贷所对应的部分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9-02 10:18
1、如果协商后没有离婚,可以要求在产权证上加上你的名字。

   具体的加名程序去咨询下产权处。

2、如果离婚,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你是有权要求分割的。

如还有不明,请电话咨询或来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1-09-02 18:56
你好:
   按照现在的规定,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可以考虑更名。具体电话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新疆 乌鲁木齐
人气:3207
湖南 长沙
人气:542645
河南 郑州
人气:530706
陕西 西安
人气:582817
辽宁 大连
人气:11565
天津 和平区
人气:2779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