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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约问题

陕西-榆林 01-25 14:56  悬赏 0  发布者:186109……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一名医学生,14年毕业后和一家医院签了合同,合同里说,给事业编制,还有送去北京医院培训1年,回来后至少服务15年,否则要赔偿培训时的工资,补助,另外赔偿10万元。15年在北京培训。编制的事至今没有消息。目前因为个人原因,想辞职。我要办理辞职的程序是什么?还有赔偿问题,真要按照合同里说的,赔偿那么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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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25 15:15
只需赔偿未满服务期的培训费。
回复时间: 2016-01-25 15:30
你好,约定服务期的话,需要返还部分培训费用的。。。
回复时间: 2016-01-25 18:53
只需赔偿未满服务期的培训费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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