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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责任划分问题

湖北-武汉 09-02 14:24  悬赏 20  发布者:wing12…… 给我留言  回答:(4)
在武汉往咸宁方向的107国道的一个丁字路口处(此路口无斑马线、红绿灯、指示牌),一辆面包车以67码的速度超前面的一辆货车,撞了骑自行车过马路的一位老人。老人现在在医院还未苏醒。
请问自行车要付大部分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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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9-02 20:32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回复时间: 2011-09-02 16:43
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9-02 18:46
责任划分应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回复时间: 2011-09-02 20:09
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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