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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补偿金等

 09-02 15:09  悬赏 0  发布者:wangli……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兰州 回答:(2)
您好:向您咨询一个问题。 我在兰州一家企业工作近五年,公司于今年6月30日突然提出解聘我,随后,我去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书,他们讲改好后给我,我等了一段时间,再去要时,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相互推脱,至今也没拿到解除劳动合同书及聘用劳动合同书,而且在这期间,单位也没给我缴纳国家规定的五金。在这种情况下,请问您,我是否应该向用人单位提出补偿金、赔偿金及补交五金,应该如何计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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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9月03日 08时10分
单位应补缴,申请仲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满意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2 23:36
1、你的要求都是合理的。
2、你可以对用工单位的这种违法行为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3、可就你咨询的问题提供详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可以提供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可以方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可来电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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