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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离婚,再婚后不准备生育。准备将婚前财产在本人百年后由孩子继承

上海 01-27 23:3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离婚,再婚后不准备生育。准备将婚前财产在本人百年后由孩子继承。如果继承房产前不幸去世,则将房产交与本人兄弟姐妹继承。就是无论何种情况发生,都不准备把房子给再婚配偶。可否在遗嘱里写明:第一继承人为孩子 第一继承人不在的情况下 继承人为兄妹 并单独写明 取消配偶的继承权。我意思就是无论如何不让房产落入无血缘关系的人手中。咨询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配偶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直接写取消配偶的继承权,只能写由谁谁继承,谁谁不在了则轮到谁谁继承。请问我到底能不能写取消配偶的继承权 或者写 取消无血缘关系之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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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1-28 10:21
不能取消配偶的法定继承权,只能写明你的遗产有谁继承。
追问:

可否这么写 第一继承人 大女儿名字 第二继承人 我弟弟 第三继承人 我弟弟的女儿某某 这样写的话是不是第一继承人在继承前去世 就不会进入法定继承人程序 而是由我写的第二继承人来继承

回答:

你可在遗嘱明确继承的顺序。

回复时间: 2016-01-28 12:36
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姓名,具体到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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