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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是否应该算作工伤?

 09-04 15:39  悬赏 0  发布者:major1……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四川 回答:(3)
本人从事的是IT行业,公司属于私企。公司规定中午午饭时间是12:00 ~13:00. 我在星期一的中午吃完午饭后,在公司门口休息,不慎从楼梯上滑下,导致左脚腓骨骨折,左脚脚踝骨折错位。没有办法正常到公司上班。
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公司是否有义务按工伤范畴给予我应有的待遇?还是说公司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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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9月04日 15时46分
可以说成是在上下班途中受的伤,也属于工伤的范围
追问:

午饭公司是包得有食堂午饭,我在公司午饭完毕后上下楼的时候出的事,这个不影响吧?

回答:

按照你说的情况,应该算是工伤。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我照这个原则跟公司沟通了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4 15:47
应该属于工伤
回复时间: 2011-09-04 15:48
你可以按工伤来主张。
评论者:科委科技 给我留言
时间:2011-09-06 10:37
可主张工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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