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王远洋  朱建宇  徐荣康  王景林  
已解决问题

头部伤多少算轻伤

 09-05 11:07  悬赏 10  发布者:JSRWAN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5)
我被啤酒瓶 打伤头部左耳后伤口5.2厘米 左脸成直角伤口为2.8厘米 左耳边上伤口为1厘米 这够得上轻伤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9月05日 11时10分
1,需要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构成轻伤。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3,医药费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
营养费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确定数额。
误工费、护理费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伤残赔偿金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追问:

当时做了一个临时鉴定 鉴定结果是轻微伤 我在网上查到 脸上伤口够3.5厘米就算轻伤 我在家用尺子测量 脸上伤口的厘米数为4厘米 如果是医生诊断证明写有误 我可不可以 上诉

回答:

如果你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清晰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5 11:10
需要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构成轻伤
追问:

当时做了一个临时鉴定 鉴定结果是轻微伤 我在网上查到 脸上伤口够3.5厘米就算轻伤 我在家用尺子测量 脸上伤口的厘米数为4厘米 如果是医生诊断证明写有误 我可不可以 上诉

回复时间: 2011-09-05 11:12
直接申请鉴定以鉴定为准,如构成轻伤即可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追问:

当时做了一个临时鉴定 鉴定结果是轻微伤 我在网上查到 脸上伤口够3.5厘米就算轻伤 我在家用尺子测量 脸上伤口的厘米数为4厘米 如果是医生诊断证明写有误 我可不可以 上诉

回答:

既然是临时伤检,可以重新做正式伤情鉴定的。

回复时间: 2011-09-05 11:13
报警后,经公安机关办理手续经鉴定机构认定伤情。
追问:

当时做了一个临时鉴定 鉴定结果是轻微伤 我在网上查到 脸上伤口够3.5厘米就算轻伤 我在家用尺子测量 脸上伤口的厘米数为4厘米 如果是医生诊断证明写有误 我可不可以 上诉

回复时间: 2011-09-05 11:24
需要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构成轻伤及以上,就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还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评论者:mark456 给我留言
时间:2011-09-05 11:53
5.2cm,如加上超过发际1CM,破相,有非常大概率鉴定是轻伤。我头上就一个这样类似的疤。
评论者:mark456 给我留言
时间:2011-09-05 11:58
法医朋友说过,鉴定女孩的更厉害,脸上破相既轻伤,如果奶房有1CM的疤痕,可判定重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058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46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7815
广东 广州
人气:392890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293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90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