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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培训合同问题

上海 09-05 13:24  悬赏 0  发布者:宫蔷柳091…… 给我留言  回答:(4)
跟公司签订的出国培训合同中公司有写到一条:培训结束后为公司服务三年,期间不得以任何原因提出离职或调动。我想知道万一是因为公司搬迁或者公司三年都不加工资或者加的工资低于本公司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水平,那么这份合同是不是太过苛刻,具有法律效应吗?
问题补充:
如果培训回国之后公司到了统一加薪的时候不加薪或者减薪,这样是合法的吗,如果公司这样做了我们员工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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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5 13:54
公司出资培训的话,合同约定服务期条款有效。
追问:

那如果是由于上诉的两个原因离职也是需要付违约金的吗?

回复时间: 2011-09-05 14:09
公司该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你可以在与公司签订的培训合同中加上相关条款,以确保你自己的 利益。
追问:

关于培训时间和为公司服务的时间有没有什么规定,如果因为公司方面公司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离职也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回答:

这个就看具体是什么情形了,如需要的,可以带上合同来我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9-05 14:45
可以离职,但你若在服务期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即培训费用。
回复时间: 2011-09-05 14:46
按照条款是有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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