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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湖北-武汉 09-06 13:52  悬赏 20  发布者:as0275…… 给我留言  回答:(10)
     
本人,男,2009年结婚,50万买房,首付20万,其中10万为本人的婚前财产,另外10万为本人父母出资。贷款30万,至今已经还了6万,其中有3万为本人婚前缴纳的公积金还款,剩余24万贷款。上述事实女方已经承认,无需提供证据,现在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我能分到多大的比例?)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老婆2个人的名字,现在房子的评估价约80万。

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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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9-06 14:22
房屋为共有,按出资比例分,你父母的出资计入你个人出资
回复时间: 2011-09-06 13:55
1、根据叙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
2、如果对方已经承认,可以协商解决房产的问题更好,比如房子归你,你再给对方一些补偿即可。
回复时间: 2011-09-06 13:56
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原则是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9-06 14:02
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回复时间: 2011-09-06 14:07
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婚后还贷金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你所说如登记两个人就是共有财产。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9-06 14:31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
回复时间: 2011-09-06 14:41
写的双方的名字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对方认可
可以要求多分
回复时间: 2011-09-06 18:35
婚前购买的 属于个人财产 你需要给予女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
回复时间: 2011-09-07 00:22
房产上登记为两个人名义,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产权比例的,应平均享有产权!
回复时间: 2011-09-07 08:56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平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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