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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急)

四川-成都 09-06 16:34  悬赏 15  发布者:myO8969 回答:(5)
2011年8月22日,我驾车与上班路上与一辆桑塔啦相撞,交警判定我全责,由我支付第三方车的维修费用和医疗费用。当时第三方车驾驶员眉毛处伤了一个口子,到医院缝了三针,检查出右手肩骨轻微骨折,没有其他伤。之后第三方车驾驶员在医院住院10天,医生检查可以出院,今日,对方约我谈判,要求我支付他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每项以100元每天计算。但是据我了解,对方之前右手已经骨折,而且住院第2天之后,对方就已经正常上班。所以当时我没有答应,对方提出第2天去交警队协调处理。我想咨询一下,他提出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应该怎样计算?如果闹上法庭,诉讼费又该由谁来支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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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6 16:39
如果受伤住院,不够称残疾的话,赔偿项目按照法律规定有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具体赔偿项目的数额,要看伤害程度、医疗机构的意见、受害人和护理人收入状况以及地方经济发展来确定,建议你委托当地律师帮助你。
回复时间: 2011-09-06 16:46
对方提出的索赔数额确实过高,误工费按他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费一般每天不超过70元,营养费他这种情况应该不存在,诉讼费不多
回复时间: 2011-09-06 16:49
可以拿医院相关医疗费用的证明,还有单位误工费用的计算证明等去找当地的律师咨询具体的赔偿项目。
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直接致电或当面咨询本律师,待详细了解情况后,给予合理的建议。
回复时间: 2011-09-07 12:38
可以进行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9-07 16:25
对方索赔数额过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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