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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了县里的监狱副队长

黑龙江-佳木斯 09-06 16:42  悬赏 5  发布者:hUD6732 回答:(2)
我大哥前几天开车由于前方有一车亮了车灯导致没有看到在路上并排行走的四人,而躲闪不急撞到了县里的监狱副队长,导致其重伤住院,现已摘除了脾,并脱离了危险期,交通部门裁定我大哥负全责。现在家里已经付了四万元住院费,而我大哥还被拘留了起来。由于家里也不富裕想咨询以后还要付多少钱才行?还有我大哥将会被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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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6 20:59
不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9-07 20:17
脾摘除构成7级伤残,残疾赔偿金约11万。赔不起,刑期一年--一年半。缓刑的可能性较小。
我的补充: 2011-09-07 20:22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构成刑事责任的前提是无证、酒驾等情形。如果没有上述情节,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行政拘留不会超过15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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