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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处理流程

北京 09-14 15:07  悬赏 5  发布者:369963 给我留言  回答:(9)
打架后报警,具体的处理流程是什么,也就是说警察会怎么处理,派出所完事以后应该什么部门处理,期限是多长时间,之后会怎么处理,如果有轻伤会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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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14 15:22
轻伤,需要承担刑事着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14 16:01
要看致伤害的后果,如果是轻微伤,可能会进行行政处罚,一般会拘留或罚款;如果是轻伤或以上,则可能会移交刑警部门,对你采取刑事拘留,以致判刑。
回复时间: 2009-09-14 16:52
构成轻伤及以上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14 19:42
就看鉴定结果,如果是轻伤,包括以上,就是刑事案件。
回复时间: 2009-09-15 06:55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09-09-16 03:43
法律解答意见如下:

请参见如下法律规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如构成轻伤,则构成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09-09-16 21:14
你好!
构成轻伤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回复时间: 2009-09-18 08:37
构成轻伤及以上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9-21 18:15
构成轻伤及以上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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