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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了2年了,现在想过户,卖方想反悔

山东-青岛 09-14 19:38  悬赏 15  发布者:旋转木马 给我留言  回答:(7)
房子买了2年了,只签了一个合同,现在想过户需要卖方到场,但卖方想反悔了
问题补充:
合同上只有卖方名字,没有他老婆的名字,这样可以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14 20:02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09-09-14 20:05
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配合过户。
回复时间: 2009-09-14 21:13
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9-14 22:18
根据《中国民事审判前沿》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出卖人交付房屋的期限届满,买受人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其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二、出卖人已经将房屋交付于买受人,买受人亦已实现对房屋的占有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性质,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09-09-14 23:14
本案卖方反悔是典型是违约行为。“没有他老婆的签字”他老婆可能据此以“不知道”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但是事实上2年来的时间经历证明,却所谓“不知道”,是不符合常理的,其很难令人信服。从诚实信用原则、保护交易安全原则计,倘若诉讼解决,法律应当站在你守约方的一面,保护你的合同利益,以示法律尊严!
回复时间: 2009-09-15 08:13
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09-09-15 10:01
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违约,并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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