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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是盗取了商业机密吗

 02-02 22:55  悬赏 10  发布者:heihei……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佛山 回答:(6)
我以前在一家日本人开的公司工作,这家公司的管理比较松散,我所处的部门是研发部,我入职的时候我上级把一些公司原来有的设计图用U盘拷贝给我学习,我问他我可不可以拷贝带回家学习,他说可以。后来我成为了设计师,我也会通过邮箱发过一两个公司的设计回家学习,有些是日本人的设计,设计费要付一两万美金的。而且我在公司设计的产品也都是很多在家里自己做,再发回公司的邮箱再自己设计的,因为一个产品要设计几个月,所以平时下班后晚上或者周六日我也会在家里自己设计。而平时我们公司的研发部是什么情形呢,我们的电脑是可以插自己的优盘的,可以插自己的手机,很多工程师就明目张胆的把自己的手机插在电脑上充电,甚至有些工程师是直接把这些设计,包括日本人的设计拷到U盘里带回家里学习的,而且老板其实也都是看在眼里,老板是日本人,这些他都知道,他却不管我们。很多人甚至把自己的手机跟电脑连接,而老板就经常站在旁边,都是看得到的。所以,那时候在我们眼里,这个公司好像是没有商业秘密的,我在那里工作了两年,好像所有都东西都是可以拷贝过来拷贝过去的,而且可以带回家的,平时我们工作的时候,设计图纸的附件,很多就都是通过U盘拷贝给其他工程师完成接下来的设计的,我们的工作桌上都是放着U盘的。而且我们公司的日本设计师,台湾设计师,他们自己是用笔记本设计的,笔记本里有公司的很多资料,而他们的笔记本也都是下班后会带回家的,他们有些设计就是晚上两三点在家里完成的。
就这样我在里面工作了两年多,有一天我辞职了,我打算出来创业。我从公司出来的第二天,公司高层就打电话给我,说我拷贝了公司的资料,如果我以后出去利用这些资料做东西,他们就打算告我,说我盗取了公司的机密。

请问,我这样真的犯法了吗,盗取了公司的机密吗?

我以前在日本公司做研发,拷贝了一些资料,算侵犯商业机密吗?

注意几个问题,在我们公司,日本设计师和台湾设计师是自己带笔记本上班的,下班的时候他们都是把笔记本带回家的。而他们电脑里也都有公司的设计图纸,包括其他设计师设计的和自己设计的。还要公司的其他很多资料,就商业机密的定义而言这些也都是商业机密。我在那个公司上班时,我是没笔记本的,用的是台式机。我一个项目也要做几个月,所以下班后和周六日我也会把设计发回家里做,在发回公司邮箱,上班继续做。而且,我也有拷贝过公司里其他设计师的设计回家研究过。公司在电脑里有装监控软件,以前我们不知道,我辞职后公司高层说要告我时才告诉我。而研发部里其他工程师也会把一些资料拷回家研究,这个大家都清楚,老板也知道,但我在那里工作的两年的时间里,老板什么话也没说。如果说我这样盗取了公司机密,那整个研发部不是也盗取了机密吗。现在我在外面创业,我担心我成功做起来后之前工作的这个公司会拿这些他们所谓的证据来告我,我感觉这就是一个坑,他们挖了个坑让我跳下去,诱导我犯罪,请问。我是真的窃取了公司的机密吗?我真的犯罪了吗?我在外面创业没有用到公司里的东西,自己重新设计的东西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这样算犯罪吗?
问题补充:
还有就是,我辞职后,公司打电话给我说要告我后,我们研发部其他人才知道公司在电脑里装了监控软件,你用U盘拷了什么它都有记录。这把我们整个研发部的人都吓了一跳,几乎人人自危。以前用U盘拷贝设计资料给其他工程师做接下来的设计是我们在研发部天天需要做的事,因为公司网速慢,如果把设计资料如3D资料用邮件发那附件太大而且网速很慢发不了的,所以我们都是用U盘拷。这样岂不是我们天天都在窃取机密,难道电脑还能识别哪些是公司的优盘哪些是个人的。
我走以后,研发部的人意见很大,公司才建立了内网,可以传输设计资料的内网,从此研发部就告别了U盘,没人可以在用U盘。
我在想研发部里的人经历这件事情以后,以后假如我创业成功了,公司准备告我了,如果我没去窃取商业机密没有犯罪的话,那们他们是不是会因为担心自己被公司告所以到时在出庭作证的时候不敢说以前我们研发部是用U盘来传递设计资料的,他们会不会说以前他们没有把设计发往自己的邮箱在自己家里做过,会不会说以前自己根本没有拷贝公司的资料回家研究。如果是这样,我岂不是很危险,我是否要自己约以前的同学出来吃吃饭,录一下音,把我们以前的工作环境中用优盘的事实的话套出来,留做证据?还要把他们把资料拷贝回家研究的事实套出来,留作证据?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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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2月03日 10时03分
1、如果你自己创业,使用或者在那些商业秘密的基层上开发产品,涉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犯罪。2、公司许可带回家,许可使用U盘和手机,不等于公司许可你们取得为自己个人使用,不等于不是公司的商业秘密;3、你应该按照公司的要求,归还公司的秘密。
追问:

谢谢!对于3,我自己是把资料都删除了,这样可以吗。

回答:

可以,但是最好当着公司的面或者公证证明你全部删除了;最关键的是你以后不要“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这些商业秘密,当然你记在头脑里的知识是可以合理使用的。

追问:

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存储设备这么多,就算当着他们的面删除,他们就不会认为我备份了?这样有用?他们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直接跟他们说我没拷。他们只是说电脑的监控软件有记录。但我当时想,有记录的话,也没办法记录这是我的优盘拷贝的还是公司的优盘拷贝的吧。我们每天都用优盘拷贝资料的,工作上的需要。我要是跟他们说我有拷贝,那岂不是承认了自己拷贝了公司的资料带回家了?所以当时我没承认自己拷贝资料回家了,后来我私下把这么资料都删除了,省得夜长梦多。我这样做可以吗?

回答:

也可以的,主要还是你“以后不要“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这些商业秘密”,否则公司发现一定会告你侵犯他们的商业秘密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02 23:17
如果你以后出去利用这些资料做东西,就涉嫌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
回复时间: 2016-02-02 23:18
你好
    1、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2、所以,在以往,你们随便可以拷贝公司的资料,但是只是为了工作需要,并没有出卖给别人或者利用资料获利,而且这些也都是公司默许的,那么你们肯定是不够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
    3、但是,现在公司已经明确提出公司的资料属于商业秘密,禁止泄漏这些商业秘密,那么你现在离职,如果利用这些商业秘密获利,肯定是会侵害权利人的利益的,也就有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4、但是如果你在外面创业没有用到公司的东西,而且自己申请专利,那么你是自己创造的智力成果,是受法律保护的,更构不成犯罪的。
    综上,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你不要使用原公司的基础开发新产品,而是自己重新设计,但是可以借鉴原公司的设计思路,这样是没有问题的,原公司也无权告你。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6-02-03 08:36
你好!
首先,商业秘密(Business Secret),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
1、非公开性

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第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

第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期限保护

第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其次,考察以上概念和特点,一个重要特点是非公开性,公司虽然在电脑里有装监控软,但公司员工随意拷贝,这不符合非公开性原则。公司在电脑里有装监控软就是记录谁拷贝而已,并不能禁止拷贝,那不能是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所以这不是商业秘密。
再者,根据以上所述,不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
还有,如果你在外面创业没有用到公司的东西,而且自己申请专利,那么你是自己创造的智力成果,是受法律保护的,更构不成犯罪的。
最后,关于证据问题,你有必要约以前的同学或同事录一下音,把我们以前的工作环境中用优盘的事实的话套出来,还要把他们把资料拷贝回家研究的事实套出来, 留做证据。这样公司很难告你,即便告也是败诉。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如满意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2-03 12:58
一般不涉嫌侵犯商业秘密。
  • [广东-深圳]
  • 宋昕律师 VIP
  • 电话:13312939595
  • 17276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2-03 16:19
你可能涉嫌侵犯商业秘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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