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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浙江-温州 09-08 11:33  悬赏 30  发布者:yesen1…… 给我留言  回答:(6)
结婚前,我父母与男方父母共同出资全额购买2手房,我父母出资20w,男方父母出资80w,房产登记在我一人名下,房产证办出来后,又以我的名义按揭贷款50w,钱全被男方父母拿走,每月的贷款也都是男方父母还的!!!!办完所有手续后,我们领结婚证!!!大家都能证明各自的出资金额!!现在离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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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08 11:59
1、有约定的,双方共有,双方的份额以各自的出资份额为准,各自父母的出资计入各方子女的名下。
2、无约定的,房屋所有权归你,对方分购房出资及相应的增值。
回复时间: 2011-09-08 12:00
属于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可以按出资比例分割。鉴于贷出的50万归男方父母占有,可以认为是你40%,他60%。
回复时间: 2011-09-08 13:31
可以按出资比例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9-08 15:31
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回复时间: 2011-09-08 20:32
按出资比例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9-08 21:44
按照现行婚姻法解释,你这种情况一般按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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