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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丈夫因发生争执(没有原则性问题,性格不合导致),二胎出世后一直没来看过我们(丈夫是香港人

广东-中山 02-05 22:3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与丈夫因发生争执(没有原则性问题,性格不合导致),二胎出世后一直没来看过我们(丈夫是香港人,我三母子一直在娘家生活)而且提出离婚,如果孩子我要的话他一分钱抚养费也不给,请问我可以告他吗?孩子我能都要吗(女儿三岁,儿子一岁)?我可以叫他赔偿吗(我已做绝育手术,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抚养费他不愿意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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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07 19:08
感情不合,可以离婚,再找个更好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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