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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的做法对吗

黑龙江-牡丹江 09-09 18:05  悬赏 0  发布者:宾主 给我留言  回答:(1)
孩子15岁,和其他8个和孩子因为寻事滋事将一个孩子打伤,已经赔付对方,可派出所还要罚款500元,请问这个数额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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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0 09:38
合法,已满14周岁,寻衅滋事可以处罚。
我的补充: 2011-09-10 09:39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可是我还想问,治安处罚不是200元以下吗,他为什么罚我们500呢?

回答:

1、可以的。
2、依据是,《子只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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