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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非机动车道施工导致交通事故

江苏 02-08 23:39  悬赏 20  发布者:lsp34 给我留言  回答:(0)
当事人骑电动三轮走在非机动车道,广告公司在车道中搭建脚手架施工,高度超过3米,未有任何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当电动三轮经过该路段时,因左侧发现行人逆行于非机动车道内,在避让行人的时候,无意碰到脚手架,导致脚手架上方两名工人跌落,造成一死一伤后果,现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为电动三轮主要责任,广告公司占道非法施工次责,不知此认定是否正确?当事人不服,已申请复议,等待结果中,望王律师给予正确指导意见,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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