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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土地的使用权应该是谁

 09-10 15:57  悬赏 0  发布者:126122……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1)
05年我单位将一宗空地抵押给银行,我们和法院多次催银行到国土部门办理分户,但银行以土地出让金·税金等费用很高为由至今拒不去办理,土地证现在仍然是我单位的名称(且06年双方在“土地登记申请书”上还明确约定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拆迁办根据到县法制办的咨询,他们依据第28条回复:仍确定该空地的使用权是银行的。请问他们这样决定妥当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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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9月10日 22时28分
你好,你们是土地抵押怎么变成了土地出让?不动产在没有过户之前所有权属于原所有人的。你单位的土地在没有变更使用权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前,使用权仍然是你单位的。所以,法制办的回复是不合法的。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来电或带上相关资料来所当面详询,以便给你详实的法律咨询。
追问:

你好,05年法院已经下达了裁定书,将该宗空地裁定给银行,并由银行去办理过户等手续,但是我们和法院多次协助·催促办理,银行都未去,法制办他们又根据《物权法》第28条否认土地使用权是我单位的,这样妥当吗?谢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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