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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湖北 09-10 16:20  悬赏 10  发布者:meliss……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当事人忠厚老实,与女方2010年九月份经介绍人认识今年三月份结婚,于三月份拿结婚证,准备办酒席,请帖已经发了,给了女方一万一千的彩礼,男方装修房子买了柜子(28.00)冰箱等,照婚纱照花了两千八,直到举行仪式前一个星期女方称自己怀有别人的小孩为由不与当事人举行仪式,当事人曾多次到女方姐姐家找人(父母也在),却见不到女方,女方只留下一封道歉信。男方家人怀疑是婚姻诈骗,于是去找女方父母退彩礼,女方家人退了九千六的彩礼,现在女方又以两人感情不和为由要求离婚,并提起诉讼。女方这样的行为无视他人的感情,把婚姻当成儿戏,并且女方在与男方为男女朋友期间,今年过完年,男方邀请女方家人来家里谈论婚事,准备好酒菜的男方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是用女方的电话打的,说了两句话,意思是在恐吓女方,让女方跟当事人说什么,事后男方找到女方,很客气的跟女方说如果女方有男朋友就算了,不谈了,而女方称那天那个陌生男人不是她男朋友,并且也发短信这样说,显然女方跟男方谈朋友期间又与其他人纠缠不清,这件事使男方在同事亲戚朋友面前失去颜面,感情受到很大打击,请问律师男方可不可以反诉要求女方赔偿男方精神和名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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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09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9-22 08:14
能要求女方赔偿男方精神和名誉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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