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晓航  申维丰  刘同发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求救!这样构成犯罪吗?

陕西 09-16 18:01  悬赏 0  发布者:啊那大大 给我留言  回答:(7)
A女士和B女有感情纠葛,A女士跟踪B女士,在B女士停车的时候冲上去A拉住B的车门,B在慌乱中一脚油门想走,A拉住不放,导致A摔倒,造成A耻骨骨折(轻伤)。这样的情况下A是否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来起诉B并追究b的刑事责任呢?
问题补充:
可以以受害人故意作为免责事由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16 18:03
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来起诉
回复时间: 2009-09-16 18:04
可以提起自诉。
回复时间: 2009-09-16 22:10
受害方有严重过错,B应当不构成犯罪,但应当对A适当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9-17 10:14
A可以以故意伤害提起刑事自诉,受害人有过错不是法定的免责事由。
回复时间: 2009-09-17 12:23
不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来起诉B,因为b的行为不是故意,过失行为造成他人轻伤不构成犯罪,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09-09-17 16:39
一般不做刑事案件处理。但是人身损害可以起诉赔偿
回复时间: 2009-09-18 13:43
一般不做刑事案件处理。但是人身损害可以起诉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65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39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89
重庆 渝中
人气:3968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45
浙江 杭州
人气:10113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7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