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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父母的名字,缴纳首付的单据上签的是父母的名字,儿子儿媳一旦离异,父母能拿回自己

内蒙古-呼和浩特 09-11 19:23  悬赏 20  发布者:hude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2011年9月父母决定为儿子儿媳买房,并缴纳了房屋首付,当时儿媳要求房产证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父母没有同意。现在房产证快办理了,贷款也快开始还了,双方又开始就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开始纠纷。有以下问题请教: 1. 目前新的婚后财产司法解释已经出台,此房屋能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分割吗? 2. 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父母的名字,缴纳首付的单据上签的是父母的名字,儿子儿媳一旦离异,父母能拿回自己缴纳的部分吗? 3. 房屋增值的部分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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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1 19:26
这房子男方婚前的,离婚时房子归男方给女返还必要的费用
回复时间: 2011-09-11 19:30
1、按照新的解释办理。
2、父母不能拿回,如果是儿子一个人的房产证,就应该由夫妻协商房子的产权。
3、离婚,增值部分有房子所有人补偿给另一方。
回复时间: 2011-09-11 19:55
1.此房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2.父母不能拿回,因为有赠与的性质。
3.增值部分属于房子的所有权人,同时补偿另一方。
回复时间: 2011-09-11 21:19
解答咨询不做答题
回复时间: 2011-09-12 05:10
1、是的。2、如是你的名字则视为你的个人财产,如两人名字则为夫妻共同财产3、增值部分所有权人补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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