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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的学生聚众打人

天津 09-12 13:44  悬赏 0  发布者:YdZ4832 回答:(7)
初中二年级学生在学校门口遭同班同学以及同年级其他班级的学生纠结校外的人,计10余人,殴打该学生,致使该生面部以及头部有伤,几天后该生到校上课,这些人又在校门口堵截,致使该学生现在无法正常到校上课。请问打人者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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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8604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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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9-12 16:20
应当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9-13 22:48
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构成伤害后果严重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9-12 14:03
尽快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9-12 14:07
如果是未满16周岁的孩子,根据你反应的情况,他们不承担刑事责任,有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9-12 16:24
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9-12 17:19
应当报警。
回复时间: 2011-09-13 00:49
报警。对方涉嫌寻恤滋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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