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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北京 09-12 16:32  悬赏 15  发布者:qsd8733 回答:(11)
2011年8月17日,上午开货车倒车时,把一个骑自行车的老太太刮倒了,老太太后座上有个外甥女4岁。外甥女从自行车上掉下来,头磕到地上,破了皮(出血)。老太太没事。我报了警(我是全责),把孩子送到医院,拍片子。也没有事情。第二天老太太说腿疼,后来也拍了片子。 鉴定也没事。我的车辆保险齐全(强保+商业保险). 现在那家人要求赔偿2万,做为补偿(说怕以后有后遗症)。以后有问题也不再找我。请问向这种情况需要赔偿吗? 或者最多赔偿多少钱。赔偿的钱能否都走保险? 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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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2 16:35
按照发生的实际损失赔偿。对于不合理的赔偿要求,你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1-09-12 16:39
你好!我认为没有发生的费用不应当赔偿,这些赔偿款项都可以全部从保险支出
回复时间: 2011-09-12 17:13
你好,最好不要和对方和解,合理的实际支付的损失可以赔付,将来的建议将来再让对方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9-12 17:28
赔偿的金额要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回复时间: 2011-09-12 17:39
你好,按照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无法确定的损失,可以拒赔
回复时间: 2011-09-12 18:13
赔偿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11-09-12 18:42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理赔,超出部分由你承担。
回复时间: 2011-09-13 08:39
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1-09-13 09:23
赔偿是针对的对方损失,如果对方没有损失,那就无需赔偿。要2万目前来说可能没有法律依据,但你也可以跟对方签订一次性了结协议,但可能不需要赔偿那么多。这些钱是不能走保险的,如果想走保险,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让对方起诉你跟保险公司,这样保险公司才能给报。
回复时间: 2011-09-13 11:06
对方要求不合理,不必理赔。
回复时间: 2011-09-13 14:58
1,你是全责,需要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3,医药费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
营养费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确定数额。
误工费、护理费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伤残赔偿金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
4,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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