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国家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要求

新疆 09-13 14:57  悬赏 0  发布者:雪莲32 给我留言  回答:(1)
家庭暴力,男方打女方导致左耳穿孔,双方为工作人员,现有2个孩子。大的女儿6岁。小的男孩3岁,女方要求离婚,并要求要两个孩子,要现住的楼房,要求追究刑设责任,要求赔偿。请问法院会怎么解决。我想知道最后的结果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3 15:03
被打后应报警,要求做伤级鉴定,主要是为了固定证据。只有构成轻伤以上等级才能追究对方的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如果有两个孩子一般离婚都是男方女方一人一个,除非男方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节。
追问:

上次多次发生家庭暴力,就上一次法院按女方提要求的方式进行调节,男方答应再不动手,如果再动手就主动放弃住房和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上次的有效吗?我还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还要求精神损失费和耳朵的经济赔偿。我的要求能脱线吗?

回答:

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做伤级鉴定,鉴定为轻伤以上等级才能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调节过程中一方的许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如果想追究刑事责任,并获得赔偿建议你做伤级鉴定。如果你不做你的请求难以实现。

追问:

法医已鉴定为轻伤,同意自诉

回答:

你的要求能实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山西太原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广西南宁
广东东莞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409
安徽 合肥
人气:104440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53
山西 太原
人气:49949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64
广东 广州
人气:118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