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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办理产权合法吗

四川 09-14 11:00  悬赏 0  发布者:颜开 给我留言  回答:(4)
请问;夫妻在一宅基地房居住三十余年,二年前男方户口转移到城镇但仍与妻居住原宅基地房.一年前该宅基地房获批改建后有二套住房.但建成后该二套房办房屋产权证时只能办女方单独所有.因该夫妻关糸恶化.男方现无栖身之处.改建后的二套房是否按规定只能办理女方产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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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4 11:04
产权仍按规定办理女方的名字, 但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所建,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9-14 11:10
夫妻可以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9-14 11:43
不是的,虽然只能办理在女方名下,但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9-14 15:36
你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配。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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