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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淘宝买东西被骗,店被封,商家跑了,我该如何处理才能追回损失?

广东-东莞 02-17 00:47  悬赏 20  发布者:hurice…… 给我留言  回答:(0)
在淘宝平台购买了二手iphone 6s,卖家要求先交保证金200才发货,还说由于年底资金紧缺需要先确认收货才联系物流发货,结果总共支付了3700。第二天顺丰物流发过来,收到的是一个剪卡器,与空包裹无异。接下来我申请了售后维权。尝试联系卖家处理,卖家电话不是没人接听就是电话关机,旺旺一直不回复,根本找不到人。多次打电话到淘宝客服,客服说会帮忙催催,但是总没有动静。 
没过几天,这个店铺就被封了。订单编号:1615526277898611
于是我向淘宝客服索要卖家资料,得到以下资料:
对方ID: 2016盛世传奇真实姓名:黄良玉身份 证 445224199810081527 手机号码: 13242948283地址:广东省惠来县华湖镇堡内管 区宫仔前村下田洋10之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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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诉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责令其赔偿本人三倍损失。共3700X3=11100元。如果淘宝无法解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淘宝赔偿我的损失。

《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商家真实有效的信息,消费者可以先找网络交易平台索赔,然后再找商家索赔。 淘宝违反法规的事实: (一)淘宝交易平台未遵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条款: 第十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违反事实:(1)淘宝开店不需要缴纳保证金,消保和七天无理由的标志纯属子虚乌有,淘宝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存在严重的监管问题,使大量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本人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条款: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人应得到的权益是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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