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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离婚后的一些事情

湖南 09-15 09:30  悬赏 0  发布者:qingyi……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丈夫关系破裂打算离婚,有一套房子。由于丈夫的身体原因(还在继续治疗中),现共欠外债14万。现丈夫提出离婚,要我带着孩子(女儿19岁,在上大学)搬出去,房子和债务归他。
问题一:如果我们离婚,房子和债务到底如何分配?
问题二:丈夫还有没有义务分担女儿大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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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湖南-长沙]
  • 刘昱律师 VIP
  • 电话:13907316483
  • 162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9-15 09:40
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承担,因为丈夫有重病,财产分配应该照顾他,多分给他。债务妻子至少要承担一半。
19岁的女儿,法律上父母无需承担抚养责任,所以学费和生活费属于自愿承担,不是法律义务范围。
回复时间: 2011-09-15 09:40
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9-15 09:44
房子和债务平均分割,小孩你丈夫应当承担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维权,实际操作相当专业,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1-09-15 11:23
第一、房子、债务均分;
第二、有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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