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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个人之间的合同用美元标的,是无效合同吗?

 02-19 08:16  悬赏 0  发布者:xinjun……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嘉兴 回答:(7)
我是华侨,我和原告双方以个人名誉一起在国外做生意并在国外签了合同,根据合同有一笔美金要给原告。我们双方以个人名誉在国内签了一份归还美元的合同。合同标的是美元。现在有纠纷,根据外汇管理条例和合同法,我和原告个人的美元合同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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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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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年02月19日 09时49分
你好
    1、根据《外汇管理规定》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所以,国家是不允许在国内用外币进行计价结算的。本案中,你们之间用外币进行结算,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很有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3、但是,需要注意,虽然你们的合同是无效的,但是你们之间的欠款关系是真实的,你可以以原始合同以及相应的单据作为证据进行起诉,原始的合同应当是有效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19 08:34
你们的合同并不当然归于无效,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当面与律师沟通。
回复时间: 2016-02-19 08:54
以美元为标的的合同不必然是无效合同,是否无效得看合同具体内容。
双方对合同效力发生争议,可起诉交由法院认定。

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回复时间: 2016-02-19 09:03
不属于无效合同。
回复时间: 2016-02-19 09:05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与原告签订了合同,以美元为标的,那么双方产生纠纷,针对合同条款是否存在无效和可撤销情形,要看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条款。
   其次,根据《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再次,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最后,至于双方之间产生的纠纷,是否存在上述法律规定情形,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来认定的,如果存在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您可以收集证据提起诉讼。本律师建议您拿着书面合同到当地律所找律师当面咨询和沟通为宜,这样更能全面切实了解您的问题,帮您作出正确的分析。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回复时间: 2016-02-19 09:15
从你的描述来看,基本上是有效的合同,合同标的是美元或合同以美元为支付方式只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
回复时间: 2016-02-19 09:20
以美元为标的的合同不必然是无效合同,是否无效得看合同具体内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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