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陈皓元  刘海鹰  李晓航  
已解决问题

公家的房出租这样对吗

 09-20 10:58  悬赏 30  发布者:taozhi……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保定 回答:(4)
我们村大队的二层小楼,往外出租,  我们想租,但我们都不知道大队什么时候办的手续 偷偷的就租给了,村支书的亲家 ,一租租了10年,等人家搬进去,我们才知道,请问这样 村大队 做的对吗, 是不是应该向全村人招标,公开投标出租,他们这样自己商量着来,就租出去了,跟本没有给我们机会,是不是可以让他重新投标呢?合法吗?大队这样做?
问题补充:
现在是那家租了,楼下的一层,楼上一层还在,大队楼上的我们想租,大队也不租给我们,怎么办?难到非要送礼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9月20日 11时09分
出租房屋不用招标。但是如果村民决议要求本村村民租房享有优先权那么村上应该优先租给本村村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0 11:27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回复时间: 2009-09-20 11:43
涉及村民利益的相关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回复时间: 2009-10-06 10:50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南京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188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246
陕西 西安
人气:145898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72
山东 东营
人气:25281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64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