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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集体合同,不签劳动合同,这违反劳动法吗?

广东 09-20 17:43  悬赏 20  发布者:爱问物理人 给我留言  回答:(2)
如果单位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违反劳动法吗? 
如果单位有工会的集体合同,劳动者还能不能获得双倍工资, 
为什么劳动法规定工会代表可以同单位签订集体合同,而82条又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集体合同=劳动合同?还是不等?
问题补充:
对方律师说:“
集体合同就是劳动合同 
不是重复,是不同的表现形式 。
所以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就不用再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也不用通知你,因为集体合同有集体合同产生的程序,只要是你之前的全体职工同意就行。集体合同也不用告知劳动者,不用进来一股职工就开一次大会啊。这需要你自己去了解。
单位的工资单位也是不能证明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为没有单位的签章!”

对方律师这样说有道理吗?
还有:哪家单位发工资单有单位签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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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0 23:25
单位这样是违法的,可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集体合同是与工会签的,而劳动合同是与员工本人签订,二者不能等同。若还有疑问可致电:159 8956 8405 深圳 张立志律师。
回复时间: 2009-09-21 09:51
不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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