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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巴彦县买的楼四年多了房产证没有下来 售楼,处现在没有人 

黑龙江-哈尔滨 02-23 13: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巴彦县买的楼四年多了房产证没有下来 售楼,处现在没有人 购房合同上没有注明什么时候下房产证 起诉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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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61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2-23 13:59
你好,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2-23 14:16
你好,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6-02-23 14:20
您好,建议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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