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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丈夫用夫妻共同的钱380万买了他女儿的住房

 02-23 20:15  悬赏 15  发布者:顾沉珠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6)
我们是再婚夫妻,结婚18年了,没有生育。5年前我丈夫用夫妻共同的钱380万买了他女儿的住房,当时是瞒着我的。后来我得知房子没有写我丈夫的名字,我提出了异议,但是丈夫没有改变现状的意思,我为此起诉离婚解决。
    请问现在我是否对这套写着对方女儿名字的房子有分割的权利,因为这是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我应该得到分割款,要求按现在的房价分割有何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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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2月23日 20时25分
这个建议对方女儿,要求确认赠与无效,而不是起诉离婚。离婚是之后的事。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23 20:30
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买房给他女儿的话,可以起诉该赠与无效
回复时间: 2016-02-23 20:53
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主张分割!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对财产、房产等有争议,应该抓紧时间及时起诉,建议直接找律师代理,给你提供帮助,本律师专业处理婚姻纠纷,有二十年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如需详细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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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2-23 20:54
应该及时诉讼该赠与无效
回复时间: 2016-02-23 21:07
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你做为妻一方有权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如需帮助请及时致电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6-02-23 22:00
1、可起诉你老公和其女儿,要求返还购房款的一半。

2、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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