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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用交往的名义骗钱,对方隐瞒真相而且有诈骗前科

浙江-台州 09-21 17:12  悬赏 5  发布者:qunde 给我留言  回答:(2)
某男用交往的名义,借走金额达10多万,说是家里买货急用、陆续借走并用不同的接口,买船或者付专户费。在介绍自己时说未婚,家里条件好。事实是已婚并有一女儿,而且钱拿去赌博并未如他所说的做生意。到最后被高利贷带走,还想我帮他写借条还钱。 等我报案后才知道他的事实情况,以及钱的去想。证据只有一些QQ聊天记录可以证明他说钱拿去买船了。我想请问这样也不能构成诈骗罪吗?他在2003年有过同类型的前科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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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1 17:21
是借贷还是诈骗有司法机关认定
回复时间: 2009-09-25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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