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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离婚房产需要确权吗?

四川-成都 02-25 17:40  悬赏 20  发布者:霞光溢彩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在2008年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明确写明:房产归我,我补偿他现金。虽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但产权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没有共有人,本以为有了这样的离婚协议和产权证,就不用再重新办理产权证,房产就属于我个人独立所有了,但当我出售房屋办理过户时,被房产局告知必须要我前夫到场签字确认才能过户,理由是,怕离婚协议是伪造的。请问:我这样的离婚房产真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必须还要确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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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25 17:45
您好,如果你前夫不到场的,只有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2-25 17:48
你好,如果不签字,就需要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2-25 19:19
你好,需要对方签字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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