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人身损害,我被鉴定轻伤

河北 09-21 04:45  悬赏 0  发布者:绿草青青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是一名家庭站里妇女,我离车站很近,我偷煤被保安打成轻伤,我去车站偷煤,和车站保安,站长很熟,每次偷煤站里收钱,我有保安队长亲口录音材料,可否追究法律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1 05:22
应该先报警,保留被打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9-21 06:22
可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9-21 06:44
你的案件需要来电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9-21 07:56
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建议来电或面谈详情
回复时间: 2011-09-21 08:20
据你所述,保安打你应当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你偷煤是另一个法律关系。
回复时间: 2011-09-21 09:20
你也是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1-09-21 13:30
对方打人是违法的,但是你的偷煤也是违法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0957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00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2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509
湖南 长沙
人气:54265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