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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问题

辽宁-沈阳 09-21 11:51  悬赏 25  发布者:shanya……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赡养问题。
  两个老人由多个子女中的一个儿子赡养了两年,并且精心照顾瘫痪在床,老年痴呆的母亲,并为她养老送终。三年后其他子女提出要养父亲,请问有关财产问题该如何分割。
  父母的共同财产时否应该平均分为两分,父亲无权对母亲的财产进行支配,母亲的财产应该归养老送终的儿子所有
问题补充:
其他子女在此期间并没有进行任何的赡养,关心义务,也没有赡养费。属于母亲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女儿没有进行任何的赡养,关心义务,是否有权分割母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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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1 11:54
原则上平均分配,尽较多抚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回复时间: 2011-09-21 12:02
你这个说法不准确!
首先父母亲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目前离世后,母亲的财产由父亲、你们兄弟姐们平均分配,只是说你尽了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得一部分!
回复时间: 2011-09-21 12:18
你母亲去世后,父母的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你父亲,另一半作为你母亲的遗产,由你父亲和所有子女继承分割,原则上均分,如你有证据证明你尽赡养义务较多,可适当多分。
你父亲只能处分属于他自己的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9-21 14:53
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多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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