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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兄弟姐妹三人,现要办理继承去世爷爷的房产,因跟我姑妈关系较好

贵州 02-29 15:3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父亲兄弟姐妹三人,现要办理继承去世爷爷的房产,因跟我姑妈关系较好,先跟我姑妈协商以后,姑妈同意放弃继承,而把属于她的继承份额赠予我父亲。可是咨询当地公证处以后,公证处的答复是不能出具我姑妈赠予自己的继承份额给我父亲的公正!说她只能放弃继承权,公证处只提供放弃继承权的公正!请问公证处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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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29 15:39
这是不合法的,可以向上级投诉他们的
追问:

那请问,也就是说我姑妈是可以放弃继承然后把她的份额赠予我父亲的!对吗?赠予也是可以公正的?当地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要先继承,然后再赠予!说如果我姑妈不继承,拿什么来赠予我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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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2-29 22:30
要实现赠与,可先由你姑接受继承,再办赠与
回复时间: 2016-03-14 17:14
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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